北京奇案:女子要求母亲和舅舅腾房,一纸判决化解10年恩怨
这起腾退房屋的案件,申请人小张18岁,被执行人是她的母亲和舅舅,一家人为何闹上了法庭,又怎么走到了法院执行的地步,房屋能成功腾退吗?
拆迁安置过程中,原房屋的被安置人是小张和小张的母亲,但小张的舅舅与拆迁公司签订了协议,把两套安置房,一个一居室、一个两居室都写在了自己的名下。小张诉至法院后,2023年4月,通州法院一审判决,两套安置房中的一居室的居住使用等所有相关权益归小张所有。
据法官前期了解,小张的母亲和舅舅居住在这套一居室里,但小张的母亲智力残疾,行动不便,没有民事行为能力。小张的舅舅作为母亲的监护人,也是案件的被执行人。
法官拨通了小张舅舅高某的电话。
半个小时后,小张的舅舅高某来了。
高某态度明确,这房腾不了。
高某说,妹妹离婚时并没有分割到财产,父亲是被拆迁人,妹妹和外甥女小张是两套房屋的被安置人,新房还没下来时,父亲就去世了,他不愿意把房子给妹妹和外甥女,所以就把房子写在了自己名下。小张起诉后,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,作为拆迁合同上的被安置人,小张对安置房屋理应享有居住使用等相关权益。高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维持原判。
法官表示,后续将对两名被执行人的房产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后,再次开展执行工作。
记者:王英博
来源:法治进行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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